学校各部门、各学院:
2006年度郑州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县(市)区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我市(含中央、省驻郑单位、军事院校和大专院校的社科工作者)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其中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则可参评,在境外发表和出版的论著不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应有采用机关如何采用及采用后实际效果的证明材料)。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不再参评。新闻、文艺作品不属社科评奖范围。
二、申报要求
每人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一人为申报者。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出评单位重复申报。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
三、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1、学校受理时间为2006年3月6日前,过时不候。
2、上报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至少1份),复印件和按要求填写的《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各10份)。
3、申报者请到科研外事处索取申报表。
科研外事处
200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