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已经展开,上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安排在10月19—24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补考安排在10月24日进行(如下表所示):

以上公共课由负责公共课的教研室组织出题并于10月19日前把补考试卷发放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专业课补考时间、补考地点及监考教师均由各学院统一安排,请各学院合理安排补考时间,并将补考安排表(纸质及电子文档)于补考前报送至教务科C202室。
二、2015年春季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已经结束,补考成绩在补考结束后两周内由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完成成绩录入。
三、请各学院、部在10月30日前把上学期期末教师监考酬金和本学期补考酬金在校园网信息平台上填报(填报酬金发放月份为2015年11月)并把纸质酬金表交至教务处C202室。
教务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