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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州大学“美丽中大•影像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6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美在校园,美在身边,美在每一天的光影变幻中。发现美,聚焦美,欣赏美,留住校园里最美的风景。让我们拿起相机,用敏锐的双眼,用对学校的挚爱,留住美丽瞬间,记录我们美丽的校园。为激发广大师生爱校情怀,结合我校实际,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中州大学“美丽中大·影像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反映突出校园风光、校园人物,展现“美人”“美事”“美景”。

2.美丽中大:四个校区,四季花开,展现我校四季美景。

二、活动目的

通过围绕主题举办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广大师生留意身边的“美人”“美事”“美景”,涵养心灵、浸润思想、陶冶情操、提升境界、丰富生活,在拍摄过程中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州大学修德、敏学、笃行、拓新的训诫,充分发挥学生在“美丽中大”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自觉和精神共鸣。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可以通过手机、相机、DV等方式记录你发现的美。分为教师组、学生组。学生组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以“美丽中大”为主题,用摄影、微摄影等新媒体技术,充分表达师生对美丽母校的热爱。

四、组织安排

(一)活动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活动承办单位:文化与传播学院

活动协助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活动时间步骤:

1.实施和成果征集阶段(11月15日—12月15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按照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突出主题,积极打造品牌活动,形成成果报送。

2.活动评选阶段(12月15日—12月20日)。学校根据成果报送情况进行遴选后,确定一批效果好、影响大、有特色、可推广的成果。

3.活动展评阶段(12月20日—12月27日)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展示优秀作品。

五、活动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争打造富有时代气息、体现美丽中大、具有价值导向的优秀作品。

2.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力量,广泛发动师生以及学生社团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抓住关键环节、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大事件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构建长效机制。

3.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按要求将作品收齐整理后上报文化与传播学院4102办公室。

六、活动成果材料要求

作品一律为电子格式。图片作品不小于1MB;微摄像视频作品品质不低于720*576,MP4格式,成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所有参赛作品均须附有相关的文字说明,并在说明的最后标明作者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等信息。

七、奖项设置

学校将于2015年12月20日—2015年12月27日对各单位所报送成果进行展示和评比,评出若干奖项,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品。

(一)单项奖(按活动内容分类设置)

按照各单位所报材料,分别设置教师组、学生组(专业组与非专业组)一、二、三等奖,颁发奖品和证书。

(二)组织奖

设置优秀组织奖2个,颁发奖品和证书。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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