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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5年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4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郑州市人社局、财政局、(郑人社医疗【2015】15号)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水平和有关待遇的通知,提高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统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60元,我校2015年新生已交过医保费的学生,按照文件要求,三年需再补交90元,两年需补交60元。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抓紧时间收齐后,随同名单于12月10日前交于校医院,以免影响新生明年享受医疗保险。

校医院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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