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评教质量以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校学生(包括2013级在外实习生)。
评教对象:本学期担任自己所学课程授课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二、评教组织及实施
1.教学督导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各学院评教组织及实施情况。
2.各学院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评教组织工作。
3.在学校规定的评教时间内,各学院可以采取组织学生集体评教或由学生个人自由上网评教的方式进行,学校不做统一安排。
三、评教时间及要求
(一)评教时间
2016年1月6日——2016年2月21日
(二)评教要求
1.全校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超过时限将无法登录评教系统,学生不参加评教将无法查到本门课程的分数。对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督促学生按时登录网络进行评教。学生按自己的意愿评教,不得拒评、代评,更不允许恶意评教。
3.如因个别学院学生参评率不高而影响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有关学院负责。
(三)具体评教步骤:
1.打开校园网主页,点击青果教务,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学生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2.点击“网上评教”,分别进入“提交问卷调查表”和“提交教学评价表”,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老师进行评教。
教务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