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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地方高校2016年度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地方高校2016年度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郑州地方高校第七批特聘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评审、教学团队遴选、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评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教学成果奖评审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郑州地方高校第七批特聘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

2016年度市教育局将组织郑州地方高校第七批特聘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和第六批特聘高层次人才届满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郑教[2004]39号)有关要求,结合专业建设实际,研究申报郑州地方高校第七批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申报单位为市属公办高校及民办本科院校,每所高校申报最多不超过4人,拟申报的单位要认真填写《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照岗位需求,报市教育局高教处,4月底前市教育局做好对郑州地方高校第七批特聘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的审定工作;5月上旬各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批特聘高层次人才,5月中旬前完成初评并将申报材料上报;5月下旬市教育局完成复评和审定工作,各高校完成聘任工作;5月上旬前,各地方高校一并按确定的岗位职责对第六批17名专职、2名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进行届满考核并将相关资料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申报与评审

各单位要按照《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本科)》和《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高职)》要求,做好申报准备,申报材料本科院校限报4门(含2门本科专业课程),高职高专高校限报2门,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4月6日交至教务处C206房间。

三、优秀教学团队遴选

各单位要根据《关于郑州地方高校优秀教学团队遴选与建设意见的通知》(郑教高〔2011〕49号)精神,积极组织2016年度(第三批)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本科院校本科专业限报二个,专科专业各高校限报二个,填写《郑州地方高校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郑州地方高校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推荐支撑材料(一式四份),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4月6日交至教务处C206房间。

四、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评选

各单位要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建设方案》郑教明电(2016)86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申报,本科院校限报2个,专科院在校生1万人以上(含)限报2个,1万人以下限报一个,填写《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申报表》(一式三份)、《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各一式四份),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5月10日交至教务处C206房间。

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第四届届满考核与第五届选拔培养工作

学校对第四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届满考核,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高教处,市教育局高教处将根据各高校考核结果颁发相应的证书,具体时间安排在10月上旬。按照《郑州地方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郑教高[2007]76号)有关要求,择优遴选推荐第五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按照不超过现任专职教师数的1.5%上报,填写《郑州地方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和推荐材料(一式四份),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10月10日前交至人事处房间。

六、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

继续开展郑州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各单位参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郑州地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郑教高[2012]153号),报送相关推荐材料,每所本科院校限报4项,专科院校限报2项,其中主持人为兼职教师的限报1项。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10月10日交至教务处C206房间。

七、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

10月17日至28日,将举办10项第二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分别与10所高校联合举办,竞赛项目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增加,赛事安排郑州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所有申报材料要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人事处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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