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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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生育保险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4月份生育保险业务收取材料时间为4月5日—8日,请相关人员按时上报。今后我校收取材料时间固定为每月5日—8日,遇周六、日顺延。

2015年10月以后,申报生育围保费,并信息已上传郑州市医保中心,至今未收到报销费用的教职工,请于4月8日前将个人身份证号报B302室,学校统一到郑州市医保中心查询。

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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