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依据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我校的2016年部门预算,以及《中州大学学院(部)经费划拨办法》(校政字[2013]38号),参照学校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制定2016年经费预算分配方案。经学校研究和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执行。
各单位应根据《预算法》及“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精神,强化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认真按照经费预算统筹安排本单位支出,保证重点开支,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请登录校内网通知栏查阅《2016年学校经费预算安排意见》,并及时到财务处办事大厅领取本单位的《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务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