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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学术讲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在学校的大力倡导下,学校各单位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等学术交流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对我校打造书香校园,实现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有个别单位申报手续不完备,甚至未经报批就自行举办此类活动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术讲座的管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激发创新思想,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术交流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术讲座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讲座审批、举办流程

学术讲座举办前需要到科研处办理审批手续,提交学术讲座审批表一式2份,科研处签字审批(思政类报党委宣传部批准),在校园网发布通知、张贴海报,举办学术讲座,学术讲座结束后交齐各项留档材料,科研处在审批表上盖章,财务处报销讲座酬金,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二、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

学术讲座通知由承办单位提供,科研处统一发布通知,承办单位制作海报,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师生参加报告会。承办单位将通知电子版交科研处许老师。

三、档案管理

讲座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做好讲座相关资料(审批表、宣传海报、讲座照片、讲稿或PPT课件、录音或录像资料、总结等)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整理工作,上报科研处统一存档,以备查考,科研处每年结集印制成册,科研处王老师负责。

科研处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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