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请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实验教学的安排,申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
一、认真填写《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申报表》并提交电子版和A4纸质版各一份,同时提交课程标准电子版和A4纸质版各一份。
二、《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申报表》纸质版需申报人、教研室主任及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三、由于资金预算、采购等原因,各学院(部)请于7月4日前,根据实验教学实际需要集中申报下一学期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其他时间不再接受零星申报。
四、新开实验课程或实验课程名称变更的任课教师需以书面报告提交所在学院,经院长同意,并报请教务处审核、批准通过后,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方可接受相关申报。
五、请申报老师于实验教学开始前2周联系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管理人员,确定最终申报购买低值易耗品的相关情况。
六、《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日常管理流程》(含《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申报表》《实验教学耗材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教学耗材使用情况登记表(样表)》)请至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网页下载,具体步骤如下:
学校主页→教辅机构→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服务指南→业务流程
七、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6年7月4日前
2.提交地点:惟行楼7308室
3.联系人:李彦老师
电话:68229057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dxsyglzx@163.com
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