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近几天填表情况反馈和咨询结果,对附件2中的附件2-1和附件2-2两个自查表做以下说明:
1.两个自查表中的填表人和表格中的所有信息均由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如若本人确有情况无法填写,可由直系亲属代签,同时需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2.附件2-1中的自查情况处填写身份证号码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身份证号码信息,有几个填几个,空白处填写“无”;
3.附件2-2中的自查情况处,凡办理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均按照证件信息填写,已过期证件和未办理的证件在对应的证照号码处填写“无”;
4.两个自查表均由本人亲笔如实填写,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认真审核所属人员自查表信息,并在“审核人”处签字确认,保证信息填写的完整性。上级单位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清理,对一人多证进行全面核查,对在集中清理活动中弄虚作假、瞒报违规持有证件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校 纪 委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