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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待报废资产确认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清产核资工作的安排,目前已进入报废资产确认、批复阶段,请各部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老师于9月26日上午到国资处C315房间领取待报废资产确认表,认真对资产进行核对(待报废资产必须有实物,并将在审批后由上级相关部门回收)。为不影响学校资产报废工作进行,各部门需在9月28日下班前将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章的确认表交国资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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