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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郑州市财政局的要求和学校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安排,现需加快科研经费的使用进度,请有经费的老师根据自己经费的使用情况,于本年度12月10日前进行经费的报销使用。特别是由省市财政下拨的项目经费,除2016年度由省财政下拨的项目经费可结转到明年继续使用外,其他的下拨经费请项目组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上级下拨的经费使用完毕,否则上级财政部门将予以收回。
科研处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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