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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2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校“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校政字[2016]125号)要求,在专项检查第三个阶段:“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送财务处。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和意见建议等内容”。(通知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9日学校通知)

请各单位务必于本周三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财务处办事大厅。

财务处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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