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评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及评教质量,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校学生
评教对象:本学期学生本人所学课程的全体授课教师
二、评教组织及实施
1.教务处教学督导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各教学单位评教组织及实施情况;
2.各教学单位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评教组织工作,确保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实施。
三、评教时间及要求
(一)评教时间
2017年1月3日24:00——2017年1月10日24:00。
(二)评教要求
1.全校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超过时限将无法登录评教系统;
2.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及学生再一次确认“翻转校园”安装运行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督促学生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评教,学生要根据教师授课的实际情况进行评教;
4.因学生参评率不高而影响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相关学院负责。
(三)具体评教步骤:
1.登录“翻转校园”APP,点击首页底端“课程”。

2.点击“综合评价”,进入“评教问卷列表”,打开列表,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老师进行评教。

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