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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就业、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作者: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

学校各相关单位:

2022年,在学校党委和行政带领下,我校师生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就业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同时,学校创新创业工作也取得了丰硕成绩,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总体数量翻倍增长,各类赛事学生参与度明显提高。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就业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43号)和我校《创新创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暂行)》文件,为鼓励先进,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决定开展2022年度就业、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

二、评选类型与名额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若干,每个学院均可申报。

(二)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若干,每个学院均可申报。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教师)每学院可推荐1名。

(四)创新创业积极分子(学生)每学院可推荐1名。

(五)十佳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每学院可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参照附件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就业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试行)》。

(二)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参照附件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暂行)》。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能认真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工作成绩突出,责任心强。

(四)创新创业积极分子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成绩优异,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并在2022年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五)十佳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

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发挥引领作用,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成效,在大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择优推荐。

五、申报程序

参评单位及个人需提交相关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由学院审核(一式两份),于3月30日前报送至英才校区C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0231007@zzut.edu.cn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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