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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定期奖励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23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5〕15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定期奖励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励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奖励名额

上级核定我校的奖励名额为:嘉奖50人,记功4人。在编在岗人数超过20人的单位按照5%的比例分配嘉奖名额,记功推荐1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定;在编在岗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推荐嘉奖或记功1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定。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推荐标准

以2024年度工作表现为主,近三年考核取得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发挥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

(三)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四)坚持奖励名额总量控制、统筹分配。

(五)坚持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对领导人员从严控制,不得超过申报人员30%;近三年来已受过奖励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奖励条件

(一)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学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

(二)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予记功;

(三)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给予记大功。

五、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学校各单位按照奖励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民主推荐,对推荐人选的材料、事迹、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学校评定。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情况组织评选,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三)学校研究公示。经学校研究后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奖励人选的姓名、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坚持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规范运作程序,区分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工作。

(二)科学组织实施。把年度考核与定期奖励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坚持优中选优,将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过程,严格标准,宁缺勿滥。

(三)明确结果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定期奖励的结果,应作为调整人员聘用、岗位等级、职称(含职员等级)晋升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的优先条件之一。工勤人员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嘉奖以上奖励,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四)严格奖惩措施。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做到奖惩分明,最大限度地调动我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七、材料报送

1、学校各单位于5月29日之前将以下材料的纸制版报送到人事处A613房间,(1)《推荐报告》,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2)《师德师风证明》,盖章(3)《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4)《郑州市事业单位定期奖励申报人员汇总名册表》,盖章(5)《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花名册》,盖章(6)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首页显示单位、职务、姓名),以上电子版发送至rsckhk@zzut.edu.cn。

联系人:邵老师 靳老师 电话:0371-68229161

附件: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定期奖励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

3.《郑州市事业单位定期奖励申报人员汇总名册表》

4.《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花名册》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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