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5〕181号)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对象
(一)推荐名额:我校限额2名。
(二)推荐对象:
1.我校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科院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3.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基层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
3.学校评议;
4.公示。
四、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基层单位出具推荐报告1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情况、评议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等。
3.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清单或目录要标明页码。每一类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基层单位逐项审查原件,在清单或目录上审核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4.师德师风证明1份;
5.纪检证明统一出具。
(二)材料报送安排
各申报人于7月8日12:0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人事处A613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rsckhk@zzut.edu.cn。
联系人:邵老师 咨询电话:68229809
人事处
2025年7月7日